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四川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考核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哲学学院 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
组长:杨颖育 雷勇
副组长:吴书林
成员:李利 王鹏 朱平 万罡 张巧 李敏
二、基本条件
学院接收专业调整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处分的记录。
2.在校期间所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所有课程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3.符合《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所列调整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三、考核办法
学院将根据拟转入学生和拟转出学生申请情况确定最终接受拟录取名额。对拟申请转入学生组织笔试和面试,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排名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说明:
(1)专业笔试:学科基础知识和素养
(2)专业面试:学院成立专门的面试小组,对学生专业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四、工作日程安排
1.6月21日,学院成立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接收专业调整学生考核办法,并将工作小组名单、考核办法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
2.6月24日9:00至6月27日下午16:00,学院向全体学生宣传本通知精神,相关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自行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1)交拟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27日下午16:00。逾期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3.6月28日上午8:30-10:30笔试;10:40-12:40面试。
4.7月1日,学院在考核成绩合格(60分合格)的同学中,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报教务处进行公示。
注:2022级、2023级学生可自愿参加本次转专业,所有转专业学生均需降级。
张老师联系方式:309368827@qq.com
办公室电话:028-84760050
哲学学院
2024年6月24日
【编辑:哲学学院】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