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表于《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5年第6期,第45-53页。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伦理学》2026年第5期全文转载。
摘要:环境伦理的出现是人类伦理边界的一次重要拓展,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表征。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从这一伦理思想的出现到其形成一个特定的伦理形态,其中重要的思想逻辑就是人类道德情感从人类社会自身向非人环境的延伸。换言之,情感主义是环境伦理能够在人类的生活实践中成为一种现实,并不断被向前推进的内在因素。将情感主义纳入到对环境伦理发生与发展的思考中,可以发现,人类对于非人的自然环境与自然物之所以能够进行价值赋值与伦理反思,主要是其能够通过道德移情的能力将道德情感投射于自然环境与自然物上,并且建立其相应的情感关联,并基于自身的情感体验来给自然中的各种存在物进行相应的赋值,从而将自然环境纳入伦理体系。进一步,我们能够发现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情感主义的伦理架构,使得环境伦理能够被更广泛接受,进而对人类的道德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环境伦理;情感主义;移情;情感体验
编辑:高欣颀 初审:尹强 审核:雷勇 终审:杨颖育